作者: 来源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5-05-28
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一
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篇
一、正面清单
(一)礼品登记制度
1.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,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,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,必须登记上交。
2.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(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)中收受的其他礼品,除价值不大的以外,均须登记。
3.按规定须登记的礼品,自收受礼品之日起(在外地接受礼品的,自回本单位之日起)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,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。受理登记的部门可将礼品的登记情况在本机关内公布。
4.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,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。
(二)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的礼品
5.对来访的外宾,不主动赠送礼物。外宾向我方赠送礼物的,可以适当回赠礼物。
6.必须贯彻节约、从简的原则。礼物应当以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。
7.对外赠送礼物或者回赠礼物,必须经国务院所属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,或者由其授权的机关批准。